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竹木漆器类文物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荆州文物保护中心】【阅读次数:】
大量馆藏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评估手段和技术指标,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制定和保护修复工作受到较多困扰。因此,科学评估其保存状态对于保护修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遵照国家制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保护的特点,制定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病害评估的行业标准。与《馆藏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病害分类与图示(WW\\T0003-2007)》规范衔接,规定各类病害检测和评估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保护和修复过程中的病害检测分析和评估。
规定了竹木漆器类文物病害评估程序、评估内容、评估方法以及评估报告的撰写格式,主要包括:
1、规范性引用文件。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木材干缩性测定方法、物体色的测量方法、分析型扫描电子显微镜方法通则等16项。
2、术语和定义。馆藏出土竹木漆器类文物WW/T 0003-2007病害分类与图示 、 WW/T 0008-2007保护修复方案编写规范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3、病害类型及性质。遵照 WW/T 0003-2007 所涵盖的病害,根据不同病害发展趋势及其对竹木漆器类文物稳定性的影响,将病害活动性质划分为稳定病害、活动病害、可诱发病害。
4、病害评估程序。包括概述、评估流程。
5、信息收集。包括基本信息、修复历史信息、保存环境信息。
6、病害识别。主要包括直接观察、仪器分析、病害测量。
7、病害性质判定。
8、文物病害评估。
9、评估报告。
该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提高了竹木漆器类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