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 《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获批复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也在近期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控规》)的批复指出,《城市副中心控规》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牢牢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注重生态保护、注重延续历史文脉、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多规合一,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于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以下简称城市副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副中心控规》有许多创新,对于全国其他大城市新区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批复指出,要坚持高质量发展,把城市副中心打造成北京的重要一翼;科学构建城市空间布局,顺应自然、尊重规律,遵循中华营城理念、北京建城传统、通州地域文脉,统筹城市副中心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布局,形成“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严格控制城市规模;有序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深化“一河三城、一道多点”整体保护格局,构筑全面覆盖、亘古及今的历史文化传承体系,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营造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人文环境,建设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建设未来没有“城市病”的城区,要推进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立优质、公平、均衡的民生服务体系;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要明确主副空间秩序,形成长安街东延长线规整有序、端正大气的畿辅门户形象,塑造京华风范、运河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城市风貌;推动城市副中心与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处理好政府规划引领与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
批复强调,加强规划组织实施。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是历史性工程,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保持历史耐心,一件一件事去做,一茬接一茬地干,发扬“工匠”精神,精心推进、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不留历史遗憾。《城市副中心控规》是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基本依据,必须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国务院关于《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指出,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原则同意《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总体规划是雄安新区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批复指出,总体规划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这个初心,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对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创造“雄安质量”、建设“廉洁雄安”、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
批复对紧扣雄安新区战略定位、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塑造新区风貌特色、打造宜居宜业环境、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绿色低碳之城、建设国际一流的创新型城市、创建数字智能之城、确保城市安全运行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批复指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河北省委和省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建立全域覆盖、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后再开工建设;逐步建立涵盖规划、建设、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的雄安标准体系,创造“雄安质量”;总体规划实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国家发展改革委、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北京市、天津市等各地区,要积极主动对接和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形成推动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雯 宣)